个人房产信息查询:如何查询房产证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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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房产信息查询:如何查询房产证网签

1、首先通过百度搜索你所在城市的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2、打开当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管网,在正上方的功能选项里有在售楼盘选项。 3、点击在售楼盘,输入查询信息后点击查询,可以查询到自己所卖楼盘的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开发企业等信息。

二、住宅质量问题解决方法有哪些

1、房屋质量问题的主要表现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以下两类: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房屋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

“不合格”是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

(2)非房屋主体质量问题

“非房屋主体质量问题”主要包括:

A、屋面防水工程;

B、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

C、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D、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核心空调设备等安装工程。

2、房屋有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

网友提问:我去年3月买了套新房,今年12月入住后,发现墙体出现裂缝,房顶的天花板还漏水。出现这种情况,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律师回答: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列明了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

(1)与开发商协商

A、准备好充足的证明材料

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购房人首先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B、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开发商协商

向开发商陈述房屋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的办法。

(2)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当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将会对此进行调解,这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

(3)诉讼或者仲裁

如果购房人通过协商或一般的调解途径不能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纠纷,则可以根据与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合同之规定,进行诉讼或者仲裁。

三、精装修房屋有没有统一的交房标准

精装修房屋没有统一的交房标准。

以成都为例: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都市2017-2020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除外)和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区成品住宅面积比例逐步达到100%,郊区市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逐步达到80%;

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成都市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

根据成都新政规定,成都将推行成品住宅菜单式装修。开发企业应以菜单方式,为购房人提供多样化的装修风格选择,满足个性化需求。成品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内的,菜单式装修方案不得少于2个;成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菜单式装修方案不得少于3个。

成品住宅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和使用的部品部件品牌、型号及备选品牌、型号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的装修工程价格等内容。

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成品住宅建设楼栋、单元、户型、装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信息,菜单式装修的选择内容,采用的装修部品部件品牌、型号和备选品牌、型号,采用的装修材料的质量及环保证明、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开发企业当前的信用等级等信息。

扩展资料

精装修房屋交房标准以合同协议为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规定,商品房的计价方式由出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全装修商品房属于商品房的一种,其销售计价方式也应遵循上述规则。全装修商品房的装修价格应由出卖人、买受人协商议定并签订全装修合同(协议),其计价方式可与商品房计价方式保持一致。

出卖人、买受人签订全装修合同(协议)后,任何一方对计价方式提出异议并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需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如出卖人未按照全装修合同(协议)约定的标准交付,构成违约的,买受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争议处理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年后南京超半数新房精装修交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捆绑精装修却没有明确的装修交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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